土壤污染刑事责任规制开题报告

 2023-02-19 20:43:1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课题意义

土壤一般是指地球陆地表而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它是地球表而上的附着物。[1]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形成土壤污染。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及其冶炼排放、长期对土壤进行污水灌溉和污泥施用、人为活动引起的大气沉降、化肥和农药的施用等原因,造成了土壤污染严重。

根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 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 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 /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2]土壤污染的严重危害性使得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对土壤污染的治理,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土壤污染,法律控制就是其中途径之一。在法律手段中,除了民事、行政手段外,还有刑事手段。刑法与人们的权利密切相关,因此具有谦抑性,同时刑法也是其它法律的补充,以保障其它法律能够得到广大人民遵守。虽然我国在2019年已经颁布施行《土地污染防治法》,经过一年的现实检验,土地污染情况很严峻。因此,在刑法中界定土地污染的刑事责任,并经过实践检验,不仅能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手段得到加强,更可以加强人们对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同时对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实践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建设生态环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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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一、 研究目标

目前我国土地污染情况严重,沉疴需重药,刑法无疑是规制人们行为的一把重剑,因此本文力求弄清我国土地污染的严重程度,同时明确土地污染中的刑事责任划分,进而提出减少土地污染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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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一、研究方法

文献分析法: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之前的学者做出的土壤污染方面的研究成果,明确关于土壤污染刑事责任方面的各方观点。

价值判断法:价值判断是指某一特定的主体对特定的客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的判断。在本文中,主要是将价值判断法用于土地污染修复主体问题,例如政府是否会因为需要修复土地导致出让金的减少而不修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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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如果要承担土地污染的刑事责任,必须先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广泛性,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在现实中,污染土地的责任人一般都是承担行政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很少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之所以不经常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是因为刑法处罚的严厉性和发挥作用的补充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污染土地的后果不能立即显现。可是这些原因不能作为行为人实施了严重危害土地行为之后不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的借口。因此本文从土地污染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强调对一些严重危害土地的行为的严厉打击,以期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2020年1月至2019年3月:资料查阅、文献综述、选题阶段,完成开题报告及论文大纲交导师批阅;

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依据评阅后的开题报告,理清论文思路,进一步收集、分析资料;

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撰写论文初稿,提交导师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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