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省思开题报告

 2023-02-26 18:51:0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知识产权经济快速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脱贫致富提供了重要保证。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发展工作的理论研究,完善涉农地理标志发展规划,构建地理标志立体保护网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2020年中央政治局围绕做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完善我国地理标志领域立法体系。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作为1994 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协定(下文简称trips协定)的成员国之一,中国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将trips协议的相关条款作为一个最低保护规范加以展开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机制。

目前,我国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共有三种,即商标法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除了《商标法》以及其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国家还出台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专门针对地理标志的部门规章。三轨并行的保护制度一定程度上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增加了多途径的救济方式,但同时也带来了管理混乱、保护重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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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界定入手,采取规范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剖析我国现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分析其目前存在的问题,譬如保护体系缺乏系统性,行政机关分散,司法保护路径不畅等。结合国外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实践经验,从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法体系建设、完善地理标志的执法部门监管机制、畅通司法保护路径等维度出发,为构建有机联系的立法、执法、司法一体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上起步较晚。作为1994 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协定(下文简称trips协定)的成员国之一,中国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将trips协议的相关条款作为一个最低保护规范加以展开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目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仍存在重叠保护,管理混乱的问题。

我国学者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构建主要存着三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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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研究选题意义,查阅文献,列论文提纲;

3.2022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和选题复查和中期检查工作,按照提纲细写,调整具体研究内容,初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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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 叶洋滈.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评《中国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报告(2019)》[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1,36(06):120.

[2] 徐芳芳.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21.

[3] 陈思.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对策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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